2019年前三季度,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882元,同比名义增长8.8%,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.1%,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。
与全国水平相比,上海、北京、浙江、天津、江苏、广东、福建、山东、辽宁这9个省份的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全国平均线。其中,上海、北京前三季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5万元。
数据显示,工资性收入占据了可支配收入的大头。2019年前三季度,全国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3020元,增长8.6%,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56.9%;人均经营净收入3757元,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6.4%;人均财产净收入1949元,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8.5%;人均转移净收入4157元,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8.2%。